2016台北金馬影展劇情短片及動畫短片徵件報名中

競賽徵件
2016-06-02

金馬獎旨在促進華語暨華人電影創作蓬勃發展,表現區域多元文化風貌,提昇電影製作技術與藝術內涵,推動華語暨華人電影邁向國際。第五十三屆金馬獎劇情短片及動畫短片報名日期為 2016 年6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;劇情片、紀錄片及動畫長片報名日期為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。入圍名單訂於 10 月 1 日公布,並將於 11 月 25 日入圍酒會上頒發入圍證書,11月 26 日金馬獎頒獎典禮揭曉得獎名單。

一、 短片頒發獎項
最佳劇情短片
得獎影片獲頒金馬獎獎座壹座、證書壹份及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。
最佳動畫短片
得獎影片獲頒金馬獎獎座壹座、證書壹份及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。

二、 報名資格
1. 影片完成時間:於 2015 年 7 月 1 日以後完成,且未以任何版本報名過本競賽之影片。
2. 影片規格:影片放映規格須為 35mm 拷貝或符合商業映演戲院放映標準之 DCP(Digital
Cinema Package)。
3. 影片長度:片長六十分鐘以內(含演職人員表)。
4. 影片語言及工作人員比例:所有報名影片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之條件
01. 片中二分之一以上對白須為華語(華人地區所使用之主要語言或方言,但不包括配音),
影片若無對白則須符合第二項條件。
02. 影片工作人員中,導演必須為華人。其他主創工作人員半數以上須為華人。「主創工
作人員」之範圍以下列十四個獎項計算,每個項目僅計算一位,包括:男主角、女主
角、男配角、女配角、原著劇本(或改編劇本)、攝影、視覺效果、美術設計、造型
設計、動作設計、剪輯、原創電影音樂、原創電影歌曲以及音效。

三、 報名及評選日程
1. 2016 年 6 月 1 日 10:00 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18:00 止,初選階段所需資料(詳見六、
報名繳交資料)皆須於 6 月 30 日前寄達金馬獎辦公室,6 月 30 日未寄達者恕不受理。(受
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 10:00 至 18:00)
2. 複選名單通知
2016 年 8 月 16 日(星期二),本會將個別通知報名單位,進入複選之影片須於 8 月 23
日(星期二)前繳交 DCP 等複選階段所需資料(詳見六、報名繳交資料),海外地區請
以國際快遞方式寄送(如 Fedex 或 DHL)。且自 8 月 16 日 00:00 起,即不得以任何理由
取消報名或撤回。
3. 入圍名單公布
2016 年 10 月 1 日(星期六)
4. 得獎名單公布
2016 年 11 月 26 日(星期六)

四、 報名方式
1. 請至本會網站(http://www.goldenhorse.org.tw)線上填寫報名表格,完成後列印、簽
章並將報名表正本及其他相關文件寄達本會,本會收到後,方視為完成報名,6月30日未
寄達者恕不受理。
2. 報名表請以繁體中文填寫,片名、出品單位、製片、導演等欄位均須加註正確英文名稱。
所有填報資料將做為入圍公布及頒獎典禮依據,如有錯漏須由報名單位自行承擔相關責
任。
3. 以公司名義報名者,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須加蓋報名影片公司及負責人印章;個人報名
者則加蓋報名者本人印章。若有疑義,本會有權要求報名者出示影片所有權證明文件或
其他相關資料。
4. 以個人名義報名者,須為報名影片之導演或製片。若為影片相關工作人員,須於報名時
繳交版權所有者之委託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
五、 報名注意事項
1. 曾經報名金馬獎之影片,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不同版本重複報名。
2. 同一影片,僅能擇一報名劇情短片或動畫短片,不得重複報名。
2
3. 最佳劇情短片及最佳動畫短片獎勵對象為影片之導演,公司或組織不得為被提名者。且
不具所有個人獎項之報名資格。將視其原創性、娛樂性及製作品質為評選依據,無關其
製作成本或影片主題。。
4. 所有獎項將以送抵本會之影片拷貝為最終評審依據,該拷貝須經由專業製作公司製作,
其規格和品質須符合商業映演戲院放映之標準。拷貝須為原文發音、狀況良好,並同時
具備繁體中文、英文字幕。評審及活動期間之放映,如需製作投影字幕,報名者須付費
製作。

六、 報名繳交資料
1. 初選階段,須於2016年6月30日前寄達並繳交完成
2. 複選階段,8/16通知進入複選後,須於2016年8月23日前繳交完成

3. 寄至本會參賽之影片拷貝(或DVD)、影片素材等之運費、海關費(含出口與進口)、保
險費等所有費用,皆須由報名者自行負擔。除影片拷貝外,其他素材恕不寄還,請自行
保留母源或備份。
4. 未入圍之影片拷貝,需自行負責領回作業,並負擔回程所有費用。若對寄還方式及目的
地有其他安排或需求,請於寄送前向本會提出。未提出者視為同意以影展標準處理流程
寄回,報名者不得有任何異議或拒付款項之情形。
5. 入圍之影片拷貝,待活動結束後,本會將負擔歸還至送片公司所在地之運費(但不負擔
運抵送片公司所在國家港口後之倉儲費及海關費)。
3
6. 影片拷貝寄送時,需辦理報關手續,為使通關手續順利進行,請寄出拷貝後立即將發票
單(Proforma invoice)和提單(AWB)傳真或電郵給本會合作報關行旭立宸企業社,大
陸地區影片寄送請務必檢附臨時進出口函影本,並做正式報關。
拷貝收件人請務必如下填寫,並註明金馬獎:
ATTN: The Motion Picture Development Foundation R.O.C.(GHA 金馬獎)
Contact Person: Ms. Sally Chen(HSU LI CHEN COMPANY 旭立宸企業社)
Address: 3F., No.25, Aly. 50, Ln. 120, Yongji Rd., Xinyi Dist., Taipei City 110, Taiwan
TEL: +886-2-2764-3509
E-mail: sallychenaf@gmail.com

七、 報名收件連絡處
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競賽部(請註明報名「金馬獎」)
短片聯絡人:陳惟真小姐(Ms. Chen Wei-Chen)
地 址:台灣台北市10842萬華區中華路一段74號7樓
(7F, No. 74, Sec. 1, Jhonghua Rd., Taipei City 10842, Taiwan)
電 話:886-2-2370-0456 分機286
傳 真:886-2-2370-0360 / 2370-0366
E-mail : gha@goldenhorse.org.tw
八、 參賽同意事項
1. 報名者完成報名手續後即視為同意本規章所列之各項規定,報名者及影片製片方、出品
方、發行方或相關單位有義務確保影片本身之合法性。本會保留影片是否具備參賽資格
的最終決定權,並有權對任何可能有損害本會名譽或威信之虞的影片予以拒絕參賽。
2. 報名者須同時授權並同意本會可自行擷取片段,使用於該影片參賽當年度之頒獎典禮及
其轉播與相關宣傳活動。報名者有義務於複選階段,依本會要求提交影片預告及片段輯
之高畫質數位檔案。
3. 報名者須簽署以下參賽同意書(於線上報名系統提供)



網址:http://www.goldenhorse.org.tw/awards/submission/online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