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電影中心金穗獎徵【媒體宣傳】一名

2016-10-18

●徵求【媒體宣傳】一名
一、資格條件
1. 大學以上學歷,具電腦文書能力;熟悉美編軟體基本操作者佳
2. 中文流利且具備新聞稿撰寫及文字編輯能力,相關經驗一年以上
3. 能獨立作業並熟悉電影與媒體環境,可配合影展工作時間
4. 樂於與人交流,具備良好溝通能力與耐心,具團隊合作精神
5. 抗壓性高,能臨危不亂,樂於接受挑戰解決問題
6. 具影展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

二、工作項目

1. 金穗獎、優良電影劇本獎宣傳及媒體聯繫、撰稿、發稿等相關業務
2. 媒宣策略規劃及記者會規劃執行,各項宣傳活動支援
3. 金穗獎影展異業合作洽談與執行
4. 與各組合作協調,確保影展順利運作,結案報告資訊蒐集整理
5. 結案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
三、工作日期:105年11月1日至106年5月(專案);視工作表現可續約。

四、薪資:依本中心薪資標準

五、注意事項:
(一)意者請於105年10月21日(星期五)中午14時前檢具下列資料Email至hu@mail.tfi.org.tw,信件主旨需註記「應徵金穗獎-媒體宣傳」字樣:
1. 履歷表(勿超過4頁,內容應含照片、個人基本資料、自傳、學經歷、工作經驗及專長)。
2. 應徵動機信(勿超過1頁)。
3.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(錄取後繳交)。
(二)應徵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,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(三)諮詢電話:02-2392-4243#305 胡先生

網址:http://www.tfi.org.tw/news-info.asp?N_ID=1692